11月6日,中国电力建设集团(股份)有限企业法律与风险内控工作第五协作组2018年工作交流会圆满召开,集团企业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副主任刘小春出席会议并讲话。本次会议由法律与风险部主办,湖北装备企业承办。来自十一工程局、湖北工程企业、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、河南工程、武汉重工装备等企业法务领导、总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。会议由湖北装备企业总法律顾问周虹主持。
湖北装备企业党委书记、董事长万青在致辞中对会议嘉宾致以热烈欢迎,他表示,在集团企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湖北装备将进一步推进企业法治建设,持续加强“法治央企”建设,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。
会上,十一工程局、湖北工程企业、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、河南工程、武汉重工装备、湖北装备企业先后汇报了法律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、法律风控情况。在经验专题分享环节,与会代表纷纷踊跃发言,积极建言献策,就日常法务工作遇到难题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刘小春充分肯定了近年来第五协作组法律工作取得的成绩,他表示,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,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快推进职责履行:一个责任,第一责任人权责一致。三种身份,即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的组织者、推动者、实践者职责。一个习惯,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,推动发展,化解矛盾,维护稳定。四个亲自,即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,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,重大问题亲自过问,重要环节亲自协调,重要任务亲自督办。
刘小春表示,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,中央企业法治建设面临难得的历史性机遇,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,重点从一个升级,两个融合,三个转变,五个突破全面加强法治央企建设:一个升级,即法治工作从专项业务工作向全面覆盖,全员参与的全局性、战略性工作升级。两个融合,即法治工作与企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,紧紧围绕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统筹谋划,同步推进;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,充分发挥法律管理的服务保障,规范管理和价值创造作用。三个转变,即法制建设从主要依靠总法律顾问推动,向企业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转变;法治工作从法律部门单独作战,向企业各部门共同参与,齐抓共管转变;法律管理从以风险防范为主,向风险防范、合理管理和法律监督一体化推进转变。五个突破,即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实现新突破,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实现新突破,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管理实现新突破,完善法律管理职能实现新突破,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。